
3.15典型案例展播市場監管:違法行為
大家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:到飯店吃飯結賬付款時,店家除了收取餐費外,還收取了消毒餐具費,價格1-5元不等。很多消費者對此習以為常,認為這是自己應當負擔的費用,也有的消費者認為才幾元錢,付了就付了。但是你可知道,飯店收取餐具費其實是違法行為。
2020年1月12日,有消費者向竹溪縣市場監管局投訴,稱某餐廳收取的消費者餐具費不合理。隨後,竹溪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餐廳餐具收費情況進行現場檢查,經調查查明:當事人2017年12月份開業至今一直按照就餐人數1.00元/套/人的標準收取消費者餐具費,截至檢查之日,共收取消費者餐具費97000餘元。
那麼,該餐廳收取餐具費的行為究竟是行業“潛規則”還是違法行為?且聽市場監管部門為你一一分解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條第五項規定:“餐具、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應當洗淨、消毒,炊具、用具用後應當洗淨,保持清潔。 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三十二條規定:“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對餐具、飲具進行清洗、消毒,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具、飲具。”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三章第十六條規定:“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,應當恪守社會公德,誠信經營,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;不得設定不公平、不合理的交易條件,不得強制交易。”《湖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》第二十四條更是明確規定:“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免費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衞生條件的餐具,不得設定最低消費額,不得拒絕消費者自帶酒水,不得收取開瓶費等不合理費用。”
法條很生硬,用通俗的話解釋一下:其一、食品安全法和條例已經明確規定,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餐具進行清洗、消毒,意味着提供乾淨的餐具是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基本義務,也是餐飲服務者應當提供的服務,而不能讓消費者為此而買單。其二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,經營者不得強制交易,從法律角度來講,當消費者進入飯店進行點餐消費時,雙發就已經產生了民事法律關係,意味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已經開始,而提供乾淨的餐具是經營者基本義務,飯店違反基本義務對提供的餐具進行收費屬於捆綁銷售和強制交易。
因此,該餐廳收取餐具費的做法屬於違法行為。最終,市場監管部門對其違法收取的97000元“餐具費”予以沒收,並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.00元。
不過,由於早晚的氣温比較低,因此晝夜温差加大。其中,24日我市的晝夜温差就超過了20℃。預計25日夜間開始,我市將轉為小雨天氣,降水主要集中在26日白天,同時最高氣温將降至18℃左右。十堰城區未來三天天氣預報: 24日晚到25日:晴轉多雲,氣温8-25℃;
經巡察組工作人員積極協調,李大媽新的社保卡已於2021年2月底已由其子領取並激活,鎮人社中心上門服務及時補齊養老金續發手續後,當月月底就已經將停發的養老金補充發放到賬。
針對具體服務事項,對“當班店小二”開展了集中專業培訓和學習教育,力爭做到不動產登記服務便民利民,真正實現“服務不打烊 辦事不斷檔”。
全縣上下要高度重視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這項工作,認真研究政策措施,迅速推進,做到一把手親自抓、負總責,分管領導到一線、具體抓,確保領導到位、責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政策到位,對不作為懶作為的個人和單位要啓動問責程序,嚴厲追責,督辦履責。
嚴格落實責任制、督查制、銷號制、獎懲制,確保我縣第一季度縣域文明指數測評拿到高分,開好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新局面。會議還對我縣2021年第一季度縣域文明指數測評點位工作 進行了安排部署。
要抓好黨史學習教育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學習先進典型的融合,對照先進典型和政法隊伍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,深刻檢視剖析存在的問題和短板,狠抓整改落實,確保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走深、走實、走出成效;
要進一步擴大“兩新”組織中黨組織的覆蓋面,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制度與靈活搭建載體有機結合,提高活動的吸引力,擴大黨建工作的影響面,促使“兩新”黨組織充分發揮基層戰鬥堡壘作用,全面激活黨員職工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,凝聚全體職工羣眾力量,立足崗位抓...
1、凡本網註明"來源:竹溪新聞網"、"來源:竹溪論壇"或"來源:今日竹溪"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於竹溪縣融媒體中心,未經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,並註明來源,違反上述聲明者,竹溪縣委機關雜誌社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2、凡竹溪新聞網註明"來源:XXX(非竹溪新聞網)"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,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,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。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佈,可與本網聯繫,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。
3、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繫的,請在30日內進行。電話:0719-2729868 0719-2722699